丹尼斯·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技术特点以及历史地位如何?

身体天赋:罗德曼的体力远超普通运动员,虽然他的触地高度受限于身高和臂展,他的跳跃能力并不是最好的,力量也不可怕,但是他惊人的跳跃速度有着最明显的对比:他跳四次,对手只跳三次。还有他的柔韧性、协调性、跳跃速度(不是跳跃高度)、抗伤害性和反应能力也比较好。

凭借这种独特的技术,加上他的挑球能力,7次篮板王牢牢地掌握在他的手中。因此,作为一个动态进攻点,罗德曼从未失去乔丹的进攻位置。还有他不同寻常的力量、平衡能力和强大的下盘,比如,他没有宽厚的屁股,但他可以在NBA最辉煌的长人时代可以反复压制对手(穆托姆博、莫宁、尤因、奥尼尔、奥拉朱旺等)。他的灵活性和平衡性经常让他做出一些这种身高的球员很难做出的动作。

技术特点:历史上最全面的防守者之一,单防可以从2号位防守到5号位,乔丹可以从鲨鱼中防守,具有出色的平衡和协调性,下盘重心极其稳定,步伐不规则但又老又辣,有急停、快速移动到位和起跳的能力天下无双。快速轮换弥补位置,在老活塞体系中,兰比尔是钢筋,他是水泥大师,进攻端、前场篮板、走位(无球走位更好)策略、传球都十分出色,公牛时期的突破分和地面助攻都很惊艳,历史最好的篮球运动员之一,跳水高手,破坏对手情绪的高手,一流的篮球智商,出色的掩护,反正所有不需要持球的篮球技术他都很棒。

历史地位:历史上最好的篮板手,可能没有比他厉害的,历史上最好/最全面的防守者之一,角色球员的终极典范,还在霍里之上,在我心目中,他是历史第八大前锋。

NBA退役球员人生槽点之花大虫罗德曼

罗德曼—外号:大虫,凭借着自己夸张的打扮、桀骜不驯的性格和那份对篮板的痴爱,让他成为了NBA的独一档球员,外界也更喜欢称呼他为花大虫。他的人生槽点主要是围绕着他的花来展开的,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这位置五颜六色的篮板痴汉吧。

罗德曼的打扮堪称艺术家级别的,常常出境一些常人一直没有的胆量的装饰,让他在人群中犹如异类一般。例如:

1、一头绿油油的头发,不可否认这个颜色非常吸引眼光,同时这个颜色也会让人心理上产生胆怯(尤其中国人),但是他毅然决然的来了个这颜色,大有此时无绿胜有绿的境界啊。

2、裙子、小吊带这些 时尚 装饰在他面前都是小意思,他心想:与其去欣赏女生,不如自己让别人欣赏。

3、像异类服饰、夸张发型都无法满足他的一颗 时尚 心了,为此他也是再出新奇,在手臂上挖空然后做了一个自动机械型的雪茄盒,虽然脑洞大开,但是看着还蛮实用的。

罗德曼职业生涯14年,场均7.3分13.1篮板1.8助攻,得分在NBA 历史 上的存在感非常的低只有6683分,但是11943个篮板还是非常的耀眼的,暂列 历史 排行榜的第23位,生涯一共7次荣获篮板王称号。

1、1993年12月2日,马刺队客场挑战黄蜂队,罗德曼出战45分钟,投篮5-0,狂揽0分28篮板,其中前场板10个。

2、罗德曼是不爱得分,但是并不是不能得分,91-92赛季还在活塞队的他以31.7%的三分球命中率投进了32记三分球。对于这个大大咧咧的篮板痴汉你敢相信他还有三分球能力吗,能抢能投也正是当下联盟里最吃香的内线配置。

3、1996年在公牛对阵76人的一场比赛里,罗德曼出战了34分钟,投篮8中4,得到10分21篮板10助攻2盖帽三双数据,并且还命中了一记三分球。内线大汉也玩起了助攻花活,谁还不承认他最花?

罗德曼桀骜不驯额的性格注定了他是个花心大萝卜,而他自然也是没有浪费自己的这份天赋,和他交往的名流不在少数,像:麦当娜、珍妮-巴斯、卡门-伊莱克特拉等,他自曝有2000个女人。

1、麦当娜是公牛队忠实粉丝,对于公牛铁三角的另外两位都是非常的崇拜,不过他两个似乎不解风情都不愿意搭理她,于是罗德曼成为了最终的受益者。但是这个期限只有短短的27天,究其原因还是罗德曼在面对麦当娜这个如狼似虎的年纪的女人时,表现得有些力不从心,他也是直言吃不消,完全没有场上抢篮板那样硬气。

2、错过了麦当娜+自己热爱拈花惹草,很快就让他结识了卡门。一个刚刚经历分手悲伤、一个私生活活跃,二人一拍即合,相识几天后便结婚,大家祝福的话还没有说完,二人就在宣布离婚了。两个人分手的原因也非常的简截了当,罗德曼受不了卡门的控制欲和索取无度,特别是后一点让他最怕,毕竟他是靠着身体吃饭的人,没了精气神可咋办啊。

NBA历史上,丹尼斯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是不是最强?

我认为NBA历史上,丹尼斯罗德曼的身体天赋是最强的。

首先我们先从成就这一块来看,1992年4月20日,活塞球员丹尼斯罗德曼成为了联盟篮板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创下了场均18.7个篮板,这样的数据,几乎是当时活塞全队的篮板数的42.1%,凭借这样的数据,丹尼斯罗德曼成为NBA历史记录的创造者。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的NBA球星中,要说丹尼斯罗德曼是身体天赋最强的的呢?就单说1991-92赛季到1997-98赛季,一连7个赛季中,丹尼斯罗德曼每次都是篮板王,为NBA历史写下了让人望而却步的重重一笔。可就是这样一位传奇球员,谁能想到他在高中时,是个连篮都不会上的人,能在后面成为创造NBA历史的人,这跟他自身的身体天赋脱不开关系,就连菲尔杰克逊都称赞丹尼斯罗德曼是最懂三角进攻的家伙。

在外人的眼中,丹尼斯罗德曼有着常人难以到达的身体优势和气场,在赛场上,他像一头横冲直撞的“猛兽”,无视一切恐惧,无畏向前,给对手沉重的精神压力,身体上,他强壮而敏捷,很难想象,一个人为什么会有着如同野兽一般的活力,强壮的下肢,给予了他强劲的弹跳能力,而在球场上的奔跑表演,让人不由怀疑,丹尼斯罗德曼是不是安装了一台不会磨损的永动机,不仅速度迅捷,还不知疲倦。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丹尼斯罗德曼,形容他的身体天赋,我想,来自原始丛林的力量王者,就是对他最真实的写照,都说乔丹是天生为篮球而生的人,可纵观在篮球上的进步速度,与天生具有的身体天赋,丹尼斯罗德曼其实才是真正是为篮球而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