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12强赛规则:
一、赛制
1、 比赛采取全国性的小组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分别派出各自的队伍参加比赛。
2、 小组赛采取四组分组的方式,每组三只队伍,每只队伍两场比赛,按照积分排名顺序,前两名晋级淘汰赛。
3、 淘汰赛采取A、B、C3个四分之一决赛组、D、E、F3个半决赛组、G、H2个决赛组的方式进行,每组内按照积分排名进行比赛,最后排名前两名晋级下一轮比赛,最终决赛组排名前两名分别获得冠军和亚军。
二、赛程安排
1、 报名截止日期:每年的3月底前截止报名。
2、 小组赛:每年的4月底前完成,全国比赛结束前安排4周的小组赛时间。
3、 淘汰赛:每年的5月底前完成,全国比赛结束前安排4周的淘汰赛时间。
4、 决赛:每年的6月初安排决赛,决赛地点由主办方确定,由主办方提供赛事场地、设施及服务。
三、比赛规则
1、 球队由11名球员(含门将)、1名教练组成,每场比赛中可以有3名替补球员参加比赛。
2、 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上下半场,每个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3、 比赛采用红牌和黄牌罚则,一旦球员累积犯规到达一定程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规则将根据赛事规则制定。
4、 其他比赛规则将按照国际足联(FIFA)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