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如何规定的

1、法律主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的标准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 *** 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 *** 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2、法律主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被判处刑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不同,处罚也不相同。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第四十一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客体是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资关系,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 在刑法的规定中,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采用的是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判处有期徒刑。

刑法第八修正案关于社区矫正的特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4、对数罪并罚、减刑、限制减刑、假释的年数做了较大的修改。加大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力度。引入了“社区矫正”这一全新的刑法概念。飙车、酒驾、恶意欠薪入刑,减少不常用的死刑罪名。

5、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

1、原三十八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已经被修八删除 故执行机关是司法局 具体操作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2、【答案】:B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A项错误。

3、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是这样子的:“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提到由公安机关等机关执行哦。

4、刑法修正案(八) 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哪些罪名

1、法律主观: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指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

2、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我国1997《刑法》及七个修正案和一个单行刑法共规定了444个罪名;这次《刑法修正案(八)》又增加了7个罪名、改变了3个罪名;因此,我国刑法将共有451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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