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路人起哄 *** 跳楼者是否应该追责?

1、被人 *** 后跳楼身亡, *** 的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情况决定。如果使用违法行为,譬如侮辱、诽谤、威胁等,情节较重的,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他这样的行为真的是让人觉得太让人愤怒了,而且起哄者是要付出法律责任并且承担责任的。幸好当时这个女子并没有受到一些伤害,也并没有因此丧失自己的生命。

3、这些人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对于生命,他们没有一点尊重,在别人跳楼的时候,他们不但没有选择出言阻止,反而是在下面起哄,对于这种人,都是三观不正的人,对生命极度的不尊重。

4、这样一起判罚案例,其警示性意义其实更大于案件本身。如果在案发现场,围观者起哄、怂恿,唯恐事态不恶化、人命不危险,而冷漠地调侃催逼,这样的行为一旦坐实就可能被惩戒。不仅仅要受道德上的谴责,而且要受法律的追责。

5、在我国,哄骗、教唆自杀不是犯罪行为,而是道德缺失,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在欧美国家和我们的邻国韩国、日本,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定,帮助、支持、赞同、鼓励他人自杀,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河南一女子意图跳桥轻生,围观男子拍视频起哄,该男子行为犯法吗?_百度...

1、犯法警方称会依法处理围观跳楼起哄者,该男子行为构成了治安违法警方称会依法处理围观跳楼起哄者的寻衅滋事行为。

2、起哄怂恿女子跳桥围观者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9日。12月27日,河南邓州,女子意图跳桥轻生。有围观男子边拍视频边起哄“警方称会依法处理围观跳楼起哄者你倒是跳啊”,引发众怒。随后,女子体力不支,掉入河水。

3、这个肯定是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目前涉案者已经被相关警方称会依法处理围观跳楼起哄者的部门拘留起来了,因为这个涉案者确实是造成了不良警方称会依法处理围观跳楼起哄者的社会影响,而且我觉得这种行为严格的来说其实就是在谋杀。

围观起哄者的法律责任

1、起哄的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要按照情节来定。如果只是单纯围观不实施救助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围观起哄对救援工作造成妨碍,扰乱了救助机构的救助行动,可根据其妨碍救援的程度,对围观起哄者进行治安处罚。

2、法律分析:民事侵权的帮助者、教唆者。譬如别人本不想跳楼,被叫喊内容所 *** ,而跳楼,则此起劲者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3、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起哄者其实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条,如果说已经确定了起哄者是造成女子跳桥的原因,那这些人不仅要承担处罚,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围观起哄跳楼自杀的看客是刑事犯罪吗

1、不构成违法,更不构成犯罪。之一,缺乏法律上认定犯罪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众人围观起哄与跳楼者跳楼的行为之间缺乏必然的因果关系。跳楼者跳楼必然是有其自身或者是其他原因。第二,法律是更低的道德。

2、具体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说,干扰他人自杀行为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诽谤、寻衅滋事等。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犯法,该男子行为构成了治安违法的寻衅滋事行为。

起哄、怂恿他人跳河者,是否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1、起哄本就不该,又被抓到了实锤证据,受惩也就难逃了。这样一起判罚案例,其警示性意义其实更大于案件本身。

2、为兴味怂恿人自杀为博他人关注,拍摄视频起哄催促言语怂恿女子跳河自杀,而后女子体力不支掉下河里。拍摄视频的人仍然把视频发布在网上,看到视频的一众网友心寒又愤怒。

3、起哄者其实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五十条,如果说已经确定了起哄者是造成女子跳桥的原因,那这些人不仅要承担处罚,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该女子跳桥死亡,那么该男子将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该女子跳桥没有死亡,男子将会受到罚款拘留的惩罚。如果该女子没有跳没有死亡,那么该男子将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5、或许看客本人并不能意识到,但对轻生者来说,他们本身就受了很大的打击,这些话无疑是伤口上撒盐,再增添一份压力,具有推波助澜与毁天灭地的作用。因此,对这类瞎起哄的人,应该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6、教唆别人自杀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被教唆者是否对自杀行为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自杀的方式是否会侵犯到其他法益等情形具体对待。

四川宜宾一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警方对此有何表示?

年6月10日,四川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年轻夫妻双双跳楼自杀的坠楼事件。案发后,当地警方表示正在对这起突发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希望广大网友们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警方在警情通报中表示在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一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坠楼事件,有两人在坠楼事件中死亡,警方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切要以最终的情况为准;其次,不信谣不传谣。

四川江安县警方通报,6月10日晚9时许,四川宜宾一对30岁左右的夫妻一起坠楼,经120现场确认二人死亡。事发当晚,男方曾在朋友圈表达对女方欠债的不满,并发表过激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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