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介绍
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遵循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保障人民群众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和人口结构优化。
2、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三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重点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之一,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受收养子女数量影响,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04...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修改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第六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3月15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的内容,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职工法定婚假为三天。
比如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9月1日)〉的决定》,已经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3月15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安徽省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遵循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保障人民群众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和人口结构优化。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安徽省为促进人口和谐发展、保障计划生育权益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共分为六章三十条,涵盖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个方面。
安徽省将计划生育政策纳入了省级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生育是每个家庭应尽的责任。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夫妻双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等情况,合理安排生育计划。
国家法定婚假为一至三天。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新增延长婚假合计13天)婚假期间,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晚婚在内的新婚夫妻只能享受3天的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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